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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日后,太孙一行人正坐在一处山坡底下,刚好将炎热的烈日挡的结结实实。

太孙张口用力从手中的肉干上撕了一小块肉下来,吃进嘴里大力咀嚼了起来,由于太过用力,一侧太阳穴的青筋都微微撑起,显得多少有些面目狰狞。

“同样是肉干,为何这群牧民所做的竟如此坚硬,差点没把我牙给崩下来。”

听着太孙的自言自语,柳莘吞下口中的肉干后,笑着缓缓开口解释道。

“殿下有所不知,这些漠北牧民喜欢将肉完全晾干,让每块肉干内的水分都一干二净,这样一来自然便会变得坚硬无比。”

刚一说完,便低头朝手中的肉干咬去,用力地撕扯了一大块送进嘴中,含糊不清地说道。

“殿下何不试试像我这般,吃起来也是别有风味。”

与太孙小块的吃肉习惯不同,柳莘这种糙汉就喜欢大口吃肉,特别是这些牧民所制的坚硬肉干。

一大块送进嘴里时,不仅能够嚼的更久,还可以让肉干与唾液得到充分的融合,从而产生另一种风味。

太孙闻言狐疑地看了柳莘两眼,见他一副沉醉的样子,根本不像是在欺骗自己,于是用力撕了一大块肉干下来。

送进嘴里后,学着柳莘的样子,缓缓咀嚼了起来。

足足过了好一会,太孙才将口中的肉干嚼碎,并吞咽了下去。

虽说不间断地用力咀嚼让自己的腮帮子有些酸痛,而且牙齿也有些不堪重负,逐渐冒出些疼痛感。

不过这种大力咀嚼的感觉,以及那股独特的味道却是有些令人上瘾,让人忍不住想要再尝试一次。

好在手上的肉干已所剩无几,不然太孙的牙齿和腮帮估计会提前罢工。

由于身上携带的干粮耗尽,因此这两日太孙带着亲卫军劫掠了一番遇到了游牧部落,不过太孙并没有抢夺他们的牛羊,只是将帐中能够储存许久的肉干给抢走,充当行军的干粮。

当然严格意义上,太孙应该算是购买,只因太孙每次都在离去之前,在牧民帐中的地板上放下几块金子。

这两日在草原上渐渐掀起了一个传言,说是草原上有一伙金子商人,若是有部落遇到,便可用部落中的肉干跟他们换取黄金。

因此今天在前往一处部落抢取肉干时,面对太孙这一行携带武器的数百号人,那支部落中人不仅没有丝毫害怕,反倒是十分开心了起来,尤其是见到太孙扔下的金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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