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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季持续了半个月。

沈暮讨厌下雨,于是也在家里窝了半月。泼洒在玻璃窗上的雨珠发出噪声,仔细着还能瞧见淡黄色的桂花花瓣凄惨砸在玻璃窗上。

被水汽浸润饱和的空气贴着钢筋水泥侵入家中,衣服在阳台晒了一星期,反而越来越潮湿。沈暮把沈朝晚上要穿的衣服取下来,拿去干洗店。

沈朝是他哥,亲哥,同父同母。

昨晚沈朝不知道又去了哪家酒吧喝得烂醉,凌晨五点才回家,洗完澡后被雷声和大雨吵得睡不着,任性地把在房间熟睡的沈暮摇醒,要沈暮为他唱助眠曲,理由是沈暮唱歌好听。

也不知道最后沈朝什么时候睡的,沈暮半梦半醒间唱着两只老虎,不成调的曲子重复第三遍时先把自己催眠,反正下午四点,沈朝还没醒。沈暮喊了他两回,早餐一直热在锅里,他哼哼唧唧不肯起床,那碗盖着完美心形荷包蛋的清汤面最后归宿还是下水道。

从朋友那淘来的二手烘干机在两个星期前宣告使命结束,但他们一直没购置新的,因为就要搬家了。后天,搬去沈朝男朋友的别墅里。

他们要结婚了。

想到这,沈暮忍不住摸了摸口袋,结果没找着烟。沈朝自己抽烟抽得凶,但总是逼着沈暮戒烟,估计是被他没收了。沈暮摇摇头,拐去干洗店隔壁的小店铺选了包草莓爆珠的烟付钱。万万没想到这铺子奇葩的很,卖烟却不卖打火机。离得最近的店子只要三点二公里,沈暮却懒得在雨幕里走这十分钟,又不肯花起步价打车,于是找老板借火。

老板说他不抽烟。

怪不得不卖打火机,简直就是民间戒烟大使。

沈暮索性只叼着烟嘴解馋,把剩下的烟送给老板,靠着墙角眯着眼想沈朝。

沈暮从来没想过结婚的事,他以为沈朝也不会结婚。沈朝喜欢男的,从高中开始就在外面和各种男人厮混,到二十七岁还是那副游戏人生的态度,沈暮觉得这挺好的,他小沈朝七岁,可以照顾沈朝一辈子。

可就这样一个在大街上随便找个长得帅的就能拉上床的沈朝,说要结婚了。

谁他妈信啊,沈暮一开始也不信的。直到他们下星期三去美国塞班岛领结婚证的飞机票都预定好了,结婚照也拍了,家里的东西搬了大半到那男的家里,沈暮才真的意识到,沈朝决定安定下来和另一个人过一辈子了。

沈暮拎着烘干的衣服回家,路过鞋柜台面上鱼缸,缸里那两尾金鱼依旧生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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