烧卖天下第一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博看小说网www.topigrice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我叫鬼舞辻无惨,是个活了一千多年的普通鬼王。之所以说普通,是因为我和那些经我手变成鬼的普通恶鬼们一样,都惧怕阳光,接触阳光会让我们死亡。梦想是变成完美生物。

一千多年前,我出生于一个普通的贵族家庭,但我有些不普通,我从娘胎里就带着怪病。

虽然自我懂事开始,受过不少医生的诊治,但他们都无能为力,但我丝毫不慌,因为某天家里来了位名医。

名医用特殊的方法治疗了我的病,我的病还是没好,我开始有点慌了。我选择杀了那位名医,我的病没好,他凭什么活着?

杀了名医之后,我就后悔了,因为我发现我的病好了。不过我后悔的不是杀了那位名医,而是怎么没有晚一点杀了他,我的病虽然好了,但没完全好。

没有经过最后的治疗的我,虽然不再为疾病困扰,还在某种意义上拥有了不死之身,但我从此畏惧起了阳光,我感觉自己只要被阳光照射,就会死。除此之外,人类的血肉让我垂涎三尺,我开始吃人。虽然我发现自己吃兽肉好像也能存活,但我没有这个想法,有美食为什么要去委屈自己呢。

畏惧阳光的确是件令人厌恶的事,每次都只能在夜晚出门,真是让人受够了这种感觉。不过这也没关系,至少我还活着。

某天,我得到了一个消息,青色彼岸花可以让我不畏惧阳光。我开始产生了一个想法:变成完美生物。

我开始满世界寻找青色彼岸花,但我一个普通鬼王的力量当然是有限的。于是,我开始制造恶鬼,让他们帮我去寻找青色彼岸花。不过这样也好,就算活了这么多年,我也没能完全了解外面的世界,让这些工具去承担风险,这很好。

又过了许多年,我还是没能找到青色彼岸花。这群废物,真是一点用也没有,白白浪费了我的血。不过,这么多年了,我也发现了一些事,鬼吃人确实能变强,吃得越多越强,还有,就是我就是最强。

不过,这也没什么意外的。毕竟,我就是鬼之始祖,也是吃人最多的鬼。我已经记不清自己究竟吃过多少人了,不过,这并不重要。就像那些废物说的,你会记得自己吃过多少面包吗?

这么多年下来,没什么事能让我感到有趣了。唯有青色彼岸花是我的执念,除此之外,伪装成人类也不错。等我腻了之后,再将他们吃掉,他们脸上不可置信的表情真是令我陶醉啊。

某天,我遇到了一个资质不错的人类,他叫继国岩胜,他的执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炮灰N号[快穿]

炮灰N号[快穿]

弥千里
重生主角要复仇,穿书炮灰要逆袭,穿越主角要成为人生赢家,他们为达目的不择手段,却总有无辜的路人被波及,这些人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,却总是落得悲惨的下场。谢景行穿成这些小炮灰,逆袭恋爱两不误。主受,()
玄幻 连载 54万字
洪荒:开局点拨万千大佬成圣

洪荒:开局点拨万千大佬成圣

咆哮的二驴
穿越到了洪荒时代,叶凡绑定了系统,发现当神棍就能获得实力,神通,先天灵宝!就是这狗系统整天教唆自己打鸿钧这种洪荒大佬!叶凡表示:想害宿主?狗系统是在想屁吃!“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”叶凡一句话携带大道之音,点醒鸿钧,令鸿钧低头求教!十二祖巫:求大仙赐教!道德天尊:求道友收我为徒!妖师鲲鹏:吾被追杀,求道友收留!洪荒大劫,叶凡在何处,何处便是唯一的净土!
玄幻 连载 0万字
催眠奴隶公司

催眠奴隶公司

chb139graf
诗雅脱掉自己的西装外套和那件没来得及烫平的衬衫,之后熟练地解下c罩杯的文胸。然后顺手将衬衫和胸罩扔进了电梯角落的一个篮子里。那里已经堆满了各式女士衣服,裤子,胸罩,内裤,等等。毫无疑问这是之前来
玄幻 完结 1万字
红颜劫之陈九修仙记

红颜劫之陈九修仙记

究极狂徒
[仙子/老牛吃嫩草/调教/恶堕/魔道]天地未清群生乱,皆受地狱轮回苦,自有神仙授天道,凡人得练造化功。蝉吟夜深,烛火照亮闺房,一个美貌的妇人正坐在梳妆台前,她身材丰润,单薄的白色里衣被她丰满的身子撑得满满的,胸前诱人的深深沟壑在闪烁的烛光下光影变幻,暴露在外的雪白乳肤宛如秘珠白皙,嘴角旁的美人痣让她更显得多了几分魅惑。王夫人脸上露出了些许的笑意,她嫁入王府已经十几年了,以前王老爷多是往自己最喜欢的
玄幻 连载 1万字
走漏风声

走漏风声

子非大鱼
易时高冷、不爱说话,喜欢他的女生都被拒之千里,只能通过他的同桌——同样长得好看,但性格开朗,好说话的贺昭打听他。贺昭往往有问必答,有时还会主动说起易时的事。易时:你能不能别烦人?贺昭:那不行,我就要她们都知道你是我的,知道你跟我全天下第一好,知道我们关系亲密。贺昭:大家都说17岁是最美好的年纪,但对我来说,如果没有遇见你,只不过多加了无聊的一年而已,和15岁,16岁没有什么区别。易时:是我比较幸运
玄幻 连载 46万字
宝可梦:我是侦探,不是老六啊喂

宝可梦:我是侦探,不是老六啊喂

不软传奇
+++ 我叫陆一,死于雷劈。 天杀的,我怎么那么倒霉?去孤儿院马路对面买个冰淇淋,就被突如其来的正义给审判了?? 拜托,我平日里除了吓唬小正太、拿弹弓打鸟、偷看女护工洗澡、打牌输了赖账、拉着老奶奶闯红灯、往孤儿院的监控死角撒尿、把院长珍藏30年的药酒拿去浇花之外,也没干什么坏事啊! 为啥要劈死我呢? 就因为我去买冰淇淋没打算给钱吗?? 这世道也太不公了!小哥我好不容易活到16岁,还没开始大展身手呢
玄幻 连载 81万字